文化政策和民主政治之间有一种扶持关系,像水载着船。文化的水越有活力,民主的船越能顺行。
历史教科书不是不能改写,国号国旗不是不能新作,认同对象不是不能翻转,重要的是,任何改写新作或翻转,都应该经过一个由下而上的文化过程,不是由上而下的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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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中华民国第11任总统选举投票日,龙应台在选前表达的却是超越选举的文化关怀,让人们透彻思考文化在选举过程中往往被忽略的定位——文化是立国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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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在哪里?
这一场选举有多么重要,我们都知道。它会影响台湾海峡的安定与否,牵连香港的发展,也因而影响亚洲和国际局势的稳定与否,它更决定台湾本身生存空间的大或小,险或夷。在这样重要的选举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议题却在长达半年嚣声震天的选举运动中,彻底不存在:文化,或者文化政策,不曾被我们的候选人谈过一次,也不曾被选民追问。
是因为,文化不过是唱歌跳舞,可以拿来吸引群众,宣传助选,但是和民生大计、国家前途没什么直接关系,所以不浮出台面?是因为,它不是民生必须,不是政治,不是经济,不是教育,不是外交,不是国防,所以不可能太重要?是因为,已经承诺要建几个音乐厅几个展览馆,文化不就是这些吗?
不,不就是这些,而且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文化不仅止是唱歌跳舞,文化“发生”的场所不仅只是音乐厅美术馆,文化政策也不仅止是大厅大堂的形象工程。文化是民生,是政治,是经济,是教育,是外交,是国防。我们根本就生活在文化中,而且被文化政策所左右。
我们一面吃早餐,一面读报纸,报纸是文化产业。一个社会里,报纸的数量多寡、新闻的开放程度、言论的品质高低,和文化政策的收放有关。开车上班的路上,我们扭开收音机,听一支正流行的歌。流行音乐,是文化产业。一个社会里,音乐多是抄袭或是原创,品质是高或是低,智慧财产权是否被尊重,创作者是否有地位,都是文化政策的课题。
我们停了车,走过一栋破败不堪、杂草丛生的老建筑;这栋建筑会被推倒铲平,变成地产商的华宅大楼,或是重新修复,成为风华再放的历史古迹,是文化政策在决定。一栋历史古迹周围,是否允许霸气的庞然建筑出现,是否将老树挖起,拓宽道路;我们居住的城市“长”什么样子——是绿意葱茏、慵懒闲适还是摩登现实、剑拔弩张,是文化政策的显现。
怎么可能视若无睹?
踏进公共空间,不论是办公大楼、法院、车站、学校教室或政府机关,每一栋建筑的外观是美丽或丑陋,室内的感觉是和谐或粗糙,眼睛所及之处是悦目或刺眼,是建筑美学、公共艺术、应用美术的范畴,深深受文化政策影响。在办公室里,打开电脑,我们所使用的软件,不管是解决问题的或是知识游戏的,都是文化产业。
一个社会是专注于知识产品的剽窃模仿盗卖,还是有能力做长期的研发、大胆的创造,取决于它文化政策的优劣。周末的晚上,一家老小去看一场电影;电影院是否已经全部被好莱坞影片占满而本国片被消灭,而即使有本国片,它的艺术成就如何、创作人才有无、导演及演员发展空间如何,市场是在拓展或萎缩中……都是文化政策在决定。
我们正值青少年的孩子到“摇头吧”玩耍被荷枪实弹的警察像罪犯一样包围拖扯,让人心痛,但是一个社会究竟给青少年什么出处?有没有丰富活泼的青少年文学让他们驰骋想像?有没有渗透到教育系统里头去的艺术教育让他们修养品格?有没有全民的体育和休闲设备以及配套的活动让他们在健康自然的环境里发泄精力?有没有国际的文化交换让他们见识广阔、心胸宽大?也就是说,有没有全套的硬体软体措施,培养下一代用美感和见识来形成一种新的生活态度? 这,是文化政策。
我们招待国外的访客,希望给他一个美好的印象,但是这个社会对国际的客人提供什么水准的服务,用什么方法给他资讯,保留了多少文化的本来风貌又运用了多少现代的公关技巧,是文化政策的考量。我们自己可能出国,发现很多人把台湾当泰国;一个社会如何被别人认识、被别人记得?如果政治外交行不通——因为你被恶意封锁、被强权抵制,那么用林怀民的云门舞集、用侯孝贤的电影、用优人神鼓、汉唐乐府的音乐,用蔡志忠、几米的线条,用故宫的古画,照样可以走出去,而且可以走得更远更光辉。
怎么在逆境中走出去,文化政策是更聪明的外交政策。当文化的特质让别人认识了,赢得了别人的感情和尊重,所得到的“国防”效果,可能超过那永远买不完、永远填不了的武器采购。
文化不是可有可无的花瓶,更不是“吃饱了才有时间去想”的风花雪月。
文化是基础国民教育,它奠定国民的教养体质。文化是生活,它决定我们眼睛所见、耳朵所听、手所触摸、心所思虑的整体环境的美丑。文化是经济,它的产业所值——媒体、设计、建筑、音乐、电影、电子、广告、文学、体育、观光……早就是先进国家的经济项目大宗。
文化是外交、是国防,尤其对于弱势国家,文化是柔能克刚的军队、文明渗透的武器。文化更是一个国家的心灵和大脑,它的理性有多强、想像力有多猛、创意有多奔放、自我挑战、自我超越的企图心有多旺盛,都决定一个国家的未来。
可能是,我们的人民仍然把文化看做仅仅是热闹的余兴活动,政治人物仍然把文化看做少数菁英的个别需求,把文化机构看做宣传单位、把文化政策看做自己的形象工程,与国家的百年大计无关。否则,你怎么解释,我们的总统候选人可以对这样重大的议题完全视若无睹而且不被社会群起讨伐?
自由,需要制度保障
也可能,因为曾经被滥用过,许多人对文化政策这个概念还抱着怀疑: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纳粹的文宣操弄,毛泽东的工农兵路线,不都是文化政策的恐怖实践吗?文化的核心是自由,自由怎么会需要政策呢?
自由,当然需要政策,而且只有被政策保障了的自由才是持久的自由。现代政府是一个庞大复杂的机器,内部有无数的轮子照着自己的规律在运转。当这个庞大的机器结构里没有文化政策这个轮子的时候,文化是有可能被整个机器碾过去的。譬如在欧洲的城市街头经常看见艺术家的表演,台北却没有,为什么?因为所有公共空间的管理办法都是禁止街头艺人出现的。管人行道的、管公园的、管大马路的、管广场的都分属不同的政府机构,而订定各种管理办法的用意都在“防范”、“管理”,竭尽心思用文字条例阻挡摊贩、游民、猫狗大小便;没有人在想“怎么样让艺术家来丰富这个城市”。我们非常需要文化政策这个轮子用力转动起来去“关掉”某些阻碍文化发展的轮子。(注)
有时候我们又需要文化政策去和其他的政策争地盘、做搏斗。交通那个转轮可能希望把整个城市变成路路畅通的通衢大道,工程那只轮子可能不断地建设:高楼大厦、天桥隧道、码头堤防。税务的轮子可能把艺术产业只当产业看待,社会福利的轮子可能把艺术家当游民对待,警察的轮子可能将艺术当色情取缔,经济的轮子可能把历史建筑当房地产处理……文化的向往和这些既存的机器转轮的逻辑却往往背道而驰,因此它必须像逆流游泳一样,一一去折冲,一一去破解,才可能保住文化的“自由”。
所以文化政策可以被滥用,但不必然被滥用。在一个开放社会里,它不是文化的指导、管理、干预或控制,而是一套完整的机制,有效地整合与文化相关但散置四处的种种权责及措施,提供文化最佳发展的条件与环境,也就是说,文化政策的目的在创造文化发展的基础建设(infrastructure),在这个基础上,不干预或没有政策也是精心思虑过的结果。它提供一片有机的土壤,让人的创意着床、发芽,绽开艺术文学和思想的万种新苗。
属于公民的文化平台
很少人认识到,文化政策和民主政治之间有一种扶持关系,像水载着船。文化的水越有活力,民主的船越能顺行。
文化政策的核心任务是提供一切的可能,让人的想像力和创造力活泼释放,而当大多数人的想像力和创造力能够活泼释放的时后,这个社会必定是丰富多元的。传统的东西有人喜爱有人要推翻;推翻了出现前卫的东西,前卫的东西有人接受有人批判;批判了出现传统的再造,传统的再造又被挑战……像一潭活水,流水激溅此起彼落。在这个过程里,公民全面参与,人们必须不间断地彼此倾听、对话、辩论、争吵,从长期的对话和争吵中,认识了彼此,找到了共识。社会的核心价值于焉形成。
即使文化的理解被窄化到仅止于“唱歌跳舞”,“唱歌跳舞”的重要性也绝不仅只是余兴。它往往就是那神奇的力量,把分裂的碎片聚成一个有意义的拼图。
我记得一场原住民的诗歌晚会,大雨倾盆而落,雷电交加,但是人群被歌声深深感动,依依不肯去。雨水打在长老的脸上,他的歌声苍凉悠远,可能让一个孤独的城市浪子发现自己对家乡部落的深情,可能让汉人第一次认识到原住民的深刻,可能让原住民,在与身边的陌生人偶然对望时,突然感觉到一种无言而温暖的联系。
“唱歌跳舞”或是文字艺术的魅力,就在于,透过共同的经验它能够把孤独的个人从孤独中解放,让他与群体连结;它能够把分裂的各个群体从分裂中超越,伸出手去和别的群体接触。
文化为什么重要?很简单,因为它保护创造力,让个人独立地发展,却又发挥凝聚力,让个人在多元中结合成社会。
是光复节还是终战日?是盗贼还是义民?用闽南语还是北京话?是台湾人还是中国人?这些问题,为什么只能以政治斗争的方式处理呢?为什么文化的力量不曾进来:让不同立场的电影被拍出、不同理念的小说被出版、不同观点的歌曲被谱成、不同信仰的戏剧被演出,然后人们自由地看戏听歌读书看电影,同时进行反思和辩论,反思和辩论的过程,就是一个民主社会寻找共识、建立共同价值的过程。
我们的政治人物没有认识到一件事:寻找共识、建立认同确实是我们要的,但是它必须经由文化手段获得,因为只有透过文化方式获得的共识才是真实的共识,通过政治手段得来的共识,没有情感的基础,是一撕即破的。历史教科书不是不能改写,国号国旗不是不能新作,认同对象不是不能翻转,重要的是,任何改写新作或翻转,都应该经过一个由下而上的文化过程,不是由上而下的政治操作。
如果在解严之后,我们搭起来的不是一个政治斗争擂台,而是一个公民文化平台,我确信,是的,我确信今天的台湾不会撕裂得这样破碎、消耗得这样失血。
看不见的工程
候选人对文化缺少认识、对文化政策不置一词,也就罢了。但是对那马上要当选总统的人,那要带着台湾真正深入21世纪的人,我们还是不得不要求他大大地睁开眼睛:文化,不是装饰品,不是宣传品,不是余兴节目;文化,是大楼的骨架,花园的土壤,公民社会的基础建设。
在21世纪的国际村里,决定台湾这个“蕞尔小岛”是否能卓然而立的,绝对不道会是台湾的军备武器或国号名称,独立或统一,爱或不爱台湾,而是台湾所培养的下一代有多丰沛的创造力,多宽阔的国际观,多扎实的知识基础、多深厚的文化内涵,还有,多健全的公民素养。
文化,才是立国的依据啊。
不错,体育馆、音乐厅、大剧院、美术馆的建设是重要的,因为我们确实缺乏。创意产业的发展是重要的,因为以前从来没将电影、绘画、音乐、设计等等当作产业来思考,也从来不曾做过整体规划或者长程研发。观光事业的开拓是重要的,因为台湾的观光在亚洲大概是倒数几名,与我们其他方面的成就不成比例。
但是我们必须看见更重要的东西;比厅院硬体建设更重要的是人民素质的提升,譬如说,青少年的美学素养如何培育?比创意“产业”更重要的是“创意”本体,譬如说,我们如何防止原创力被商业机制消磨、被官僚系统窒碍、被教育模式压抑?比观光事业更重要的是吸引人们来观光的内涵事业,譬如说,本土文化的丰富多元、国际视野的宽阔、城市基础建设的健全、服务文化的升级……
这些“更重要的”,却都是看不见的工程。一条公路,可以连栏杆都还没做好就先让长官剪彩;一个机场,可以连消防都还没检测就在镁光灯中启用。可是文化和这些工程的逻辑正好是相反的:它看不见,而且它不比速度;它比安静,比深沈,比细致、比温柔绵密,比——慢,也许50年是一个测量单位。
我们,敢这样期待吗?
注:台北市文化局经过足足三年的努力才争取到让艺人在某些小范围内为路人表演。
作者是台湾作家、香港城市大学中文、翻译及语言学系客座教授
《联合早报》龙应台(2004-03-19)